看走廊的环境,门里面就算满地都是老鼠和蟑螂也不稀奇。
但是出人意料的,推开门,诺诺一点臭味都没闻到,只有淡淡的霉味,一间好几年没住过人的屋子,还坐落在荒郊野外,只有一点点发霉的味道简直是奇迹。
“还不是这,还不是这,这是相当于是地下一层,我们要去的是地下二层。”芬格尔说。
房间的里面还有一扇门,芬格尔领着众人来到门前,大家都能闻到很呛人的煤油味。
“听说这里原来是空调机房和临时仓库,后面宿舍不够就隔出来做了临时的宿舍,但一用可是好几年。”芬格尔推开了门。
出人意料的是,这里的空气相当清新,只有淡淡的尘土气息,一点都闻不到腐霉的味道,一间干干净净的小屋子被展现在中人的眼前,一张一米五宽的双人床,床上是灰色系的床单,一个简易的床头柜,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一盏煤油灯,房间的角落里放着一台小冰箱,靠里侧墙的一侧有个衣篓,旁边是垃圾篓,这就是这间屋子全部的东西。
屋子的一侧拉起了一根钢丝线,是用来晾晒衣服的,上面挂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外套,地板和墙壁都是原始的水泥状,没有任何涂料和修饰,仅有的几件东西摆放的整整齐齐,有条不紊的,这间房没有窗户,但能听到隔壁嗡嗡响的空调压缩机的声音。
“根据衣服的尺寸和床单的样式来看,这里居住的是一名男性,年龄大概在35岁到45岁之间。”诺诺低声说,“似乎没什么不良嗜好,很爱干净,对于孤独的承受能力很强。”
看到这间屋子,诺诺就发动了侧写的能力,她只能分析出来这么多,因为房间里的东西本身就很有限……至于孤独成手能力很强,能居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一定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
整个房间大概就只有十几平方大小,一眼就能望到头,但路明非依然上上下下扫视了好几遍,没有预料中的老鼠也没有蟑螂,甚至没有乱扔的泡面碗、饮料瓶和卫生纸。
这里一点都不像一个中年男人独居的地方,要是芬格尔住在这里,不出一个星期,垃圾就该堆成了山。
“你没动过这间屋子吧?”诺诺对芬格尔问。
“没呢,其实我来的时候……”芬格尔刚想说些什么,却被诺诺挥手阻止。
“现在开始,别出声。”诺诺递给路明非一个眼神,路明非也点点头,把苏小妍交到芬格尔手上。
门被关上了,空调压缩机的声音被隔绝了不少,房间里的空气仿佛停止流动一般,屋子里有些微微的发闷。
路明非和诺诺两人从房间的门口,分别沿着两侧的墙壁,往屋内摸索,他们缓慢的踱步,手指在墙壁上掠过,用视线审视屋子里的每一样东西。
芬格尔也没管他们,只是用一个更省力的方法把苏小妍架着,他知道路明非和诺诺这是进入了侧写者的观察状态。
几分钟过去后,直到路明非和诺诺在床脚碰头,路明非的手上拿着几本杂志和几张皱巴巴的纸团,诺诺的手里拿着一个相框。
“‘意林’、‘知音’和‘故事会’,一些很常见的杂志,这座城市每个报刊报亭都有卖,一般中年男女喜欢读。”路明非给诺诺看了看那几张杂志,又抻开几张皱皱的纸团,“饭店、洗脚城和按摩会所的发票,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日期是七年前,不算是什么特别高档的场所,一次的消费金额大概在大几百到一千多之间,但我觉得这不是楚天骄消费的,他以前是个司机,这应该是帮老板买的单。”
“关于楚天骄这个人,你还有什么有用的信息么?”诺诺问。
“印象里他是四十岁左右,来仕兰中学接楚子航的时候总开着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是他老板的车,据楚子航所说,他话很多,爱吃卤大肠和变态辣的鸡翅,总说要给楚子航攒未来的老婆本。”路明非回忆着有他从楚子航那里问出来的有关于楚天骄的记忆,“因为觉得和我性格有点像,所以问我的时候,楚子航和我多说了点。”
诺诺闭上眼,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因为他发现了不对劲。
很矛盾,路明非描述的楚天骄和当下她“看到的”,按理来说,这就是一个油油腻腻的中年男人,喜欢吹牛喜欢溜须拍马喜欢卖弄,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住在这么单调的地下室,一住就是那么多年?
诺诺看了那件挂着的夹克,不是什么牌子货,但面料能看出来价值不菲,这样的男人,要买衣服,不应该削尖了脑袋,拿好几个月的工资买一件阿玛尼或者更响亮一点的名牌么?他怎么会穿这么一件昂贵但别人又看不出来价值的夹克?
路明非也在想,他幻想着一个中年男人与世隔绝的生活,日复一日听着嘈杂的空调压缩机的声音,呆在一个看不见星星和阳光的房间里,他酷爱卤大肠和辣鸡翅却从来不在房间里吃,他为人圆滑但私下里的生活却一丝不苟,甚至可以说千篇一律。
“太奇怪了,如果楚天骄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他身上有太多特点都是相互冲突的。”诺诺摇摇头说,“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矛盾的个体,除非你对他的印象有问题,或者是……”
诺诺说到这里顿住了,路明非帮她把剩下的话补充完整:“除非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时,他都在伪装自己。”
“现有的情报太少了,除非进入深度侧写。”诺诺低声说。
“但那样太危险了,不是么?”路明非摇摇头说,“用深度侧写去模拟一个完全矛盾的个体,搞不好会精神分裂的。”
“喂喂喂,我现在可以说话了么?”芬格尔看路明非和诺诺一直讨论没个下文,忍不住插了句嘴。
“最好是有用的话。”诺诺瞥了眼芬格尔,她仍然试图在脑海里构建楚天骄的形象。
“你们不是好奇我的火箭筒和雪茄是在哪找的么?”芬格尔说。
路明非和诺诺一愣,是啊,身为侧写者,他们进入房间都,都急于还原出楚天骄在这里生活时的状态,但他们都忽略了,伪装成普通人的楚天骄,怎么可能在他的房间里放一支长矛火箭筒?而且整个屋子都没有烟灰缸,把房间的卫生打扫的一丝不苟的男人,怎么可能在抽雪茄时不准备烟灰缸?
“这里不是楚天骄生活过的地方?”诺诺眉头微蹙。
“不,以我对废柴师兄的了解,如果这里不是楚天骄生活的地方,他不会大费周章带我们来。”路明非扫视了一眼整个屋子,“这里有密室是么?”
这也是昨天在仕兰中学基金大楼进入那间全是书和报纸的密室给他的启发……但他刚刚看过整间屋子,没找到暗门在哪个地方。
“怎么可能?”诺诺眉头皱的更深了,“我们都是接受过执行部最高等级的侦察训练,一间屋子如果藏了密室,我们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有一种可能。”路明非轻声说,“楚天骄的反侦察经验,比我们更丰富。”
“那这个废柴怎么会找到?”诺诺瞥了眼芬格尔,眼神里满是不信任。
“我说师妹你未免也太小瞧我了吧,我可是狗仔,狗仔都有敏锐的嗅觉。”芬格尔指了指房间的一处,“你们都是侧写者,观察现场的时候会下意识的保持原状,可我不是,当一间房只有一个休息的地方时,我会忍不住躺上去。”
路明非和诺诺顺着芬格尔手指的方向望去,那里正是房间里唯一的床,床是水泥浇灌在地板上的,和整个房间融为一体,但是听芬格尔说起来,这张床似乎有什么不对劲?
也顾不上维持房间原貌了,路明非先是坐在床边,紧接着又躺了上去,紧接着他就感受到一股浓浓的违和感。
“好硬,一点都不舒服,这张床睡起来就和睡在水泥地上没区别。”路明非站起身来,他看向绘梨衣问,“绘梨衣,你的床是不是很软很舒服?”
绘梨衣点点头,她也一直一个人住,很多年都在一个房间里,那样的日子已经很孤独难熬了,如果床还睡的不舒服,她说什么也会离家出走。
诺诺也躺了上去,果然像路明非说的一样,她瞬间就发现问题了……按照房间的布置和屋主人的性格,他是一个对生活一丝不苟的人,他可以忍受日复一日的噪音和千篇一律的生活,但如果连睡觉都没有一张舒服的床,这样的人根本就是有受虐倾向。
诺诺掀开了床垫,连同下面一整块木板,然后发现,水泥浇灌的床架上,是一面铁皮和铁框焊接的暗门,门板和床沿严丝合缝的拼在一起,没有任何凹凸不平的地方,一把沉着的挂锁被镶嵌在特制的凹槽里。
“果然是只有你这种家伙才会发现的密室。”诺诺白了芬格尔一眼,“正常人进一间陌生的屋子,谁会先想到猫人家床上去?”
“有我这样的队友,你们就偷着乐吧。”芬格尔嘿嘿一笑,把从床头柜里找到的钥匙扔给诺诺。
暗门下不是楼梯,而是一根很长的钢管,不知道有几米,几人一个接一个的滑了下去。
众人都很惊讶,下面的空间出人意料的大,漆黑一片的地下室里,连走路都带回音。
芬格尔不知从哪摸出来一个老式放映机,他打开放映机,投影的光瞬间照亮了整个空间,路明非和诺诺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绘梨衣也惊讶的捂住嘴。
这是一间至少有一百平米的屋子,和上面逼仄简陋的小房间完全是两个极端,这里各种东西应有尽有。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墙,与其说是墙,倒不如说是一整面的收藏架,精装的封皮书,古老的羊皮卷,这里的东西可不是上面那些几块钱十几块一本的杂志能比的;还有黑胶唱片,从猫王到皇后乐队,从古典乐到爵士乐,各种各类五花八门,这些黑色的胶片垒在一起,全部都是原装原版,存世量已经很稀有了,这里大概有上千张,拿出去卖绝对是天价。
角落里放着一架老式留声机,纯铜的,看样子也是个古董,应该是用来播放这些唱片。
一面展示柜里放着一只只铝盒,路明非随便打开了几个,里面全都是雪茄,每一支都是古巴产,连他这种不爱抽雪茄的人都能叫的出的老牌子,恺撒最喜欢抽的几款这里全部都能找到。
然后是酒,一个有情调的男人,绝对离不开酒,威士忌和白兰地,产自全球各大酒庄的珍品级红酒,酒柜的一面还专门有一张调酒台,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调酒用的器皿和工具,看来屋子的主人还是位相当专业的调酒师。
海报有玛丽莲梦露的签名款写真,有泰坦尼克号的实物照,被镶嵌在高档的画框里,展示柜里放着各式各样的名表和相机,从劳力士到万国再到百达翡丽,从徕卡到索尼。
整个房间虽然没有墙,但却被无形的隔断成好几个部分,健身区有专业级别的杠铃和龙门架;洗浴区有浴缸和香水,浴巾是丝绒的,衣柜里清一色定制款西装和无比昂贵的皮鞋;最夸张的还是房间正中央的一张大床,床上铺着澳大利亚正宗的绵羊皮,枕头是貂皮套,窗边的地毯则是一张接近两米长的黑黄色相间的兽皮……那是一张相当完整的、老虎的皮。
离床最近的不是那些稀有的藏品、珍品,而是一张工作台,工作台上放着拆解过的伯莱塔手枪和沙漠之鹰,弹头被雕刻上十字的纹路,其中还有深红色的弗里嘉子弹。
“好……酷!”路明非由衷的感叹,他被这间屋子的格调和屋主人的内涵给惊呆了,就像是西部电影里赫赫有名的牛仔,又像特工片里的顶级杀手,住在这里的男人,绝对是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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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出人意料的,推开门,诺诺一点臭味都没闻到,只有淡淡的霉味,一间好几年没住过人的屋子,还坐落在荒郊野外,只有一点点发霉的味道简直是奇迹。
“还不是这,还不是这,这是相当于是地下一层,我们要去的是地下二层。”芬格尔说。
房间的里面还有一扇门,芬格尔领着众人来到门前,大家都能闻到很呛人的煤油味。
“听说这里原来是空调机房和临时仓库,后面宿舍不够就隔出来做了临时的宿舍,但一用可是好几年。”芬格尔推开了门。
出人意料的是,这里的空气相当清新,只有淡淡的尘土气息,一点都闻不到腐霉的味道,一间干干净净的小屋子被展现在中人的眼前,一张一米五宽的双人床,床上是灰色系的床单,一个简易的床头柜,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桌子上一盏煤油灯,房间的角落里放着一台小冰箱,靠里侧墙的一侧有个衣篓,旁边是垃圾篓,这就是这间屋子全部的东西。
屋子的一侧拉起了一根钢丝线,是用来晾晒衣服的,上面挂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外套,地板和墙壁都是原始的水泥状,没有任何涂料和修饰,仅有的几件东西摆放的整整齐齐,有条不紊的,这间房没有窗户,但能听到隔壁嗡嗡响的空调压缩机的声音。
“根据衣服的尺寸和床单的样式来看,这里居住的是一名男性,年龄大概在35岁到45岁之间。”诺诺低声说,“似乎没什么不良嗜好,很爱干净,对于孤独的承受能力很强。”
看到这间屋子,诺诺就发动了侧写的能力,她只能分析出来这么多,因为房间里的东西本身就很有限……至于孤独成手能力很强,能居住在这么简陋的地方,一定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
整个房间大概就只有十几平方大小,一眼就能望到头,但路明非依然上上下下扫视了好几遍,没有预料中的老鼠也没有蟑螂,甚至没有乱扔的泡面碗、饮料瓶和卫生纸。
这里一点都不像一个中年男人独居的地方,要是芬格尔住在这里,不出一个星期,垃圾就该堆成了山。
“你没动过这间屋子吧?”诺诺对芬格尔问。
“没呢,其实我来的时候……”芬格尔刚想说些什么,却被诺诺挥手阻止。
“现在开始,别出声。”诺诺递给路明非一个眼神,路明非也点点头,把苏小妍交到芬格尔手上。
门被关上了,空调压缩机的声音被隔绝了不少,房间里的空气仿佛停止流动一般,屋子里有些微微的发闷。
路明非和诺诺两人从房间的门口,分别沿着两侧的墙壁,往屋内摸索,他们缓慢的踱步,手指在墙壁上掠过,用视线审视屋子里的每一样东西。
芬格尔也没管他们,只是用一个更省力的方法把苏小妍架着,他知道路明非和诺诺这是进入了侧写者的观察状态。
几分钟过去后,直到路明非和诺诺在床脚碰头,路明非的手上拿着几本杂志和几张皱巴巴的纸团,诺诺的手里拿着一个相框。
“‘意林’、‘知音’和‘故事会’,一些很常见的杂志,这座城市每个报刊报亭都有卖,一般中年男女喜欢读。”路明非给诺诺看了看那几张杂志,又抻开几张皱皱的纸团,“饭店、洗脚城和按摩会所的发票,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日期是七年前,不算是什么特别高档的场所,一次的消费金额大概在大几百到一千多之间,但我觉得这不是楚天骄消费的,他以前是个司机,这应该是帮老板买的单。”
“关于楚天骄这个人,你还有什么有用的信息么?”诺诺问。
“印象里他是四十岁左右,来仕兰中学接楚子航的时候总开着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是他老板的车,据楚子航所说,他话很多,爱吃卤大肠和变态辣的鸡翅,总说要给楚子航攒未来的老婆本。”路明非回忆着有他从楚子航那里问出来的有关于楚天骄的记忆,“因为觉得和我性格有点像,所以问我的时候,楚子航和我多说了点。”
诺诺闭上眼,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因为他发现了不对劲。
很矛盾,路明非描述的楚天骄和当下她“看到的”,按理来说,这就是一个油油腻腻的中年男人,喜欢吹牛喜欢溜须拍马喜欢卖弄,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住在这么单调的地下室,一住就是那么多年?
诺诺看了那件挂着的夹克,不是什么牌子货,但面料能看出来价值不菲,这样的男人,要买衣服,不应该削尖了脑袋,拿好几个月的工资买一件阿玛尼或者更响亮一点的名牌么?他怎么会穿这么一件昂贵但别人又看不出来价值的夹克?
路明非也在想,他幻想着一个中年男人与世隔绝的生活,日复一日听着嘈杂的空调压缩机的声音,呆在一个看不见星星和阳光的房间里,他酷爱卤大肠和辣鸡翅却从来不在房间里吃,他为人圆滑但私下里的生活却一丝不苟,甚至可以说千篇一律。
“太奇怪了,如果楚天骄真的像你说的那样,他身上有太多特点都是相互冲突的。”诺诺摇摇头说,“很难想象这个世界上有这么矛盾的个体,除非你对他的印象有问题,或者是……”
诺诺说到这里顿住了,路明非帮她把剩下的话补充完整:“除非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时,他都在伪装自己。”
“现有的情报太少了,除非进入深度侧写。”诺诺低声说。
“但那样太危险了,不是么?”路明非摇摇头说,“用深度侧写去模拟一个完全矛盾的个体,搞不好会精神分裂的。”
“喂喂喂,我现在可以说话了么?”芬格尔看路明非和诺诺一直讨论没个下文,忍不住插了句嘴。
“最好是有用的话。”诺诺瞥了眼芬格尔,她仍然试图在脑海里构建楚天骄的形象。
“你们不是好奇我的火箭筒和雪茄是在哪找的么?”芬格尔说。
路明非和诺诺一愣,是啊,身为侧写者,他们进入房间都,都急于还原出楚天骄在这里生活时的状态,但他们都忽略了,伪装成普通人的楚天骄,怎么可能在他的房间里放一支长矛火箭筒?而且整个屋子都没有烟灰缸,把房间的卫生打扫的一丝不苟的男人,怎么可能在抽雪茄时不准备烟灰缸?
“这里不是楚天骄生活过的地方?”诺诺眉头微蹙。
“不,以我对废柴师兄的了解,如果这里不是楚天骄生活的地方,他不会大费周章带我们来。”路明非扫视了一眼整个屋子,“这里有密室是么?”
这也是昨天在仕兰中学基金大楼进入那间全是书和报纸的密室给他的启发……但他刚刚看过整间屋子,没找到暗门在哪个地方。
“怎么可能?”诺诺眉头皱的更深了,“我们都是接受过执行部最高等级的侦察训练,一间屋子如果藏了密室,我们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有一种可能。”路明非轻声说,“楚天骄的反侦察经验,比我们更丰富。”
“那这个废柴怎么会找到?”诺诺瞥了眼芬格尔,眼神里满是不信任。
“我说师妹你未免也太小瞧我了吧,我可是狗仔,狗仔都有敏锐的嗅觉。”芬格尔指了指房间的一处,“你们都是侧写者,观察现场的时候会下意识的保持原状,可我不是,当一间房只有一个休息的地方时,我会忍不住躺上去。”
路明非和诺诺顺着芬格尔手指的方向望去,那里正是房间里唯一的床,床是水泥浇灌在地板上的,和整个房间融为一体,但是听芬格尔说起来,这张床似乎有什么不对劲?
也顾不上维持房间原貌了,路明非先是坐在床边,紧接着又躺了上去,紧接着他就感受到一股浓浓的违和感。
“好硬,一点都不舒服,这张床睡起来就和睡在水泥地上没区别。”路明非站起身来,他看向绘梨衣问,“绘梨衣,你的床是不是很软很舒服?”
绘梨衣点点头,她也一直一个人住,很多年都在一个房间里,那样的日子已经很孤独难熬了,如果床还睡的不舒服,她说什么也会离家出走。
诺诺也躺了上去,果然像路明非说的一样,她瞬间就发现问题了……按照房间的布置和屋主人的性格,他是一个对生活一丝不苟的人,他可以忍受日复一日的噪音和千篇一律的生活,但如果连睡觉都没有一张舒服的床,这样的人根本就是有受虐倾向。
诺诺掀开了床垫,连同下面一整块木板,然后发现,水泥浇灌的床架上,是一面铁皮和铁框焊接的暗门,门板和床沿严丝合缝的拼在一起,没有任何凹凸不平的地方,一把沉着的挂锁被镶嵌在特制的凹槽里。
“果然是只有你这种家伙才会发现的密室。”诺诺白了芬格尔一眼,“正常人进一间陌生的屋子,谁会先想到猫人家床上去?”
“有我这样的队友,你们就偷着乐吧。”芬格尔嘿嘿一笑,把从床头柜里找到的钥匙扔给诺诺。
暗门下不是楼梯,而是一根很长的钢管,不知道有几米,几人一个接一个的滑了下去。
众人都很惊讶,下面的空间出人意料的大,漆黑一片的地下室里,连走路都带回音。
芬格尔不知从哪摸出来一个老式放映机,他打开放映机,投影的光瞬间照亮了整个空间,路明非和诺诺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绘梨衣也惊讶的捂住嘴。
这是一间至少有一百平米的屋子,和上面逼仄简陋的小房间完全是两个极端,这里各种东西应有尽有。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墙,与其说是墙,倒不如说是一整面的收藏架,精装的封皮书,古老的羊皮卷,这里的东西可不是上面那些几块钱十几块一本的杂志能比的;还有黑胶唱片,从猫王到皇后乐队,从古典乐到爵士乐,各种各类五花八门,这些黑色的胶片垒在一起,全部都是原装原版,存世量已经很稀有了,这里大概有上千张,拿出去卖绝对是天价。
角落里放着一架老式留声机,纯铜的,看样子也是个古董,应该是用来播放这些唱片。
一面展示柜里放着一只只铝盒,路明非随便打开了几个,里面全都是雪茄,每一支都是古巴产,连他这种不爱抽雪茄的人都能叫的出的老牌子,恺撒最喜欢抽的几款这里全部都能找到。
然后是酒,一个有情调的男人,绝对离不开酒,威士忌和白兰地,产自全球各大酒庄的珍品级红酒,酒柜的一面还专门有一张调酒台,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调酒用的器皿和工具,看来屋子的主人还是位相当专业的调酒师。
海报有玛丽莲梦露的签名款写真,有泰坦尼克号的实物照,被镶嵌在高档的画框里,展示柜里放着各式各样的名表和相机,从劳力士到万国再到百达翡丽,从徕卡到索尼。
整个房间虽然没有墙,但却被无形的隔断成好几个部分,健身区有专业级别的杠铃和龙门架;洗浴区有浴缸和香水,浴巾是丝绒的,衣柜里清一色定制款西装和无比昂贵的皮鞋;最夸张的还是房间正中央的一张大床,床上铺着澳大利亚正宗的绵羊皮,枕头是貂皮套,窗边的地毯则是一张接近两米长的黑黄色相间的兽皮……那是一张相当完整的、老虎的皮。
离床最近的不是那些稀有的藏品、珍品,而是一张工作台,工作台上放着拆解过的伯莱塔手枪和沙漠之鹰,弹头被雕刻上十字的纹路,其中还有深红色的弗里嘉子弹。
“好……酷!”路明非由衷的感叹,他被这间屋子的格调和屋主人的内涵给惊呆了,就像是西部电影里赫赫有名的牛仔,又像特工片里的顶级杀手,住在这里的男人,绝对是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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