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天源一听就暗觉不喜欢。

  他这些年在县城混得还算可以,也见识过一些大场面,尤其是去帝都提亲的那几天,见过好一些大商人——真正的富人有钱人。

  那些人是岳父的朋友,听岳母偷偷解释,说他们投资生意动辄就好几十万,算是帝都商业圈的大人物。

  他没上前去,只觉得那些人礼貌客套,彬彬有礼,丝毫没有欧阳祥兄妹这样的张扬土豪感。

  不必说别人,岳父一家应该算是很有钱的人家,住的套房有两层,装饰得非常好,不仅有自己的工厂,还有小汽车。

  可他们吃住都跟以前在大胡同口一样节俭,礼貌客套又温和。

  欧阳祥那家伙只不过建了两层楼,还买了一辆小货车,就一副跩得不得了的样子。

  他妹子受他影响,说话也是跩得很。

  欧阳梅丝毫没发现她的话惹别人不快,胖乎乎的下巴扬起。

  “我哥也跟我说了,他让我该怎么吃就怎么吃,想花就花,千万不用省着。我们家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压根不用省来省去。”

  她似乎还想开玩笑,嘻嘻道:“阿源,你知道不?我哥现在最喜欢的口头禅就是——凡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就都不是问题。你说好笑不?”

  程天源自顾自炒肉,胡乱点点头。

  欧阳梅又吹嘘几句哥哥多么有钱的话,不过程天源都没怎么应,她也只好讪讪住口。

  “呀?!一转眼天都黑了!”

  程天源连忙顺势道:“天黑了路就不好走了。你先回旅馆那边去,明天早上我吃完早餐就过去找你。”

  欧阳梅眸光不舍盯着他看,嘟嘴撒娇般:“阿源,人家等你哦!你要早点来,别让我等太久,知道吗?”

  程天源剑眉皱起,退了一步。

  “知道了,不过——你以后别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我怪不习惯的。”

  欧阳梅娇羞嗔怪瞪他,扭身跑出去了。

  程天源无奈翻白眼,将锅里的肉盛出来,才慢吞吞出去将院子的门关禁,干脆一并锁上了。

  反正今晚媳妇应该忙着做翻译,他的脚还没好全,实在没法去做短工,将门趁早关了,免得一些闲杂人等又钻进来。

  他将饭盛好,扬声喊:“媳妇!下来吃饭了!”

  一会儿后,薛凌快步走了下来。

  “源哥哥,刚才楼下有客人来吗?我好像听到你跟别人在聊话。”

  程天源实话实说,为难解释:“我打算明天应付她一下,带她出去转转。”

  薛凌点点头,洗手端饭埋头吃起来。

  程天源见她没说话,心一下子提了起来,忍不住想多说几句:“媳妇……”

  “去吧。”薛凌道:“不过你还是要小心脚,这几天还不能太用力。”

  程天源见她语气如常,暗自松了一口气。

  “我真的只是碍于同乡的面子,才不得不应付她的。媳妇,你别误会!”

  他不懂说柔情蜜语,也不知道怎么哄她,只能实话实说了。

  薛凌抿嘴笑了,夹了一大块牛肉给他。

  “我知道了。我这两天忙着赚钱,压根没时间和精力吃醋呢!”

  这是大实话,她丝毫没骗他。

  程天源轻轻笑了,以为她在半开玩笑,夹了一块更大的到她的碗里。

  “你工作那么辛苦,该吃多点儿。”

  两人对视一笑,甜蜜蜜吃着晚饭。

  吃完后,薛凌便又匆匆上楼去了。

  那天晚上她除了洗个澡,便工作到十二点多才睡下。

  隔天早上,她听到程天源开门的声音,便立刻爬了起身,简单刷牙洗脸,继续奋斗着。

  星期天一整天,她除了中午眯了半个小时,其他时间都在弄翻译。

  天黑下来的时候,程天源回来了,做了她很喜欢吃的牛肉面,还煎了两个鸡蛋。

  薛凌累晕晕的,闻着香味儿立刻来了精神。

  “哇!今天加菜啊?”

  程天源心疼看着她疲倦微红的眼睛,低声:“犒劳辛勤工作的你啊,快吃吧。”

  薛凌一边吃着煎蛋,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那欧阳梅找到店面了吗?确定了?”

  程天源答:“看了三家,她对最近的一家挺满意的,就在松明路路口旅馆过去十几米,离这边挺近的。她自己去做主,反正我只带她看看。”

  薛凌点点头,又问:“那她总不能一直住在旅馆吧?”

  “管她呢!”程天源将碗里的牛肉挑出来,夹进她的碗里。

  薛凌摇头,将肉片夹了回去。

  “我这两天熬夜容易上火,牛肉下了辣酱,吃了更容易上火,还是你吃吧。”

  程天源无奈吃着牛肉,一边低问:“我……能帮上点儿什么吗?”

  见她这般辛苦,他真的很不忍心。

  薛凌一愣,转而笑了。

  “我只是忙了一点儿,没什么的。你每天三餐做饭,家里什么杂务都给你包了,这样我才能全副身心做翻译。你啊,已经帮了我很多很多。”

  程天源却不以为然,又关切问:“还剩多少字没完成?”

  薛凌想了想,答:“还没数,不过这两天两夜翻译了不少。”

  程天源低声:“英文我不行。不过,我看你得写——要不我帮你写中文,可以吗?”

  “好啊!”薛凌笑道:“我的初稿都已经检查过了,不过正稿得抄下来,你帮我抄吧!好几千字呢!”

  程天源咧嘴一笑,道:“那我刷完碗就上去。”

  他做事利索又快速,很快就将碗筷拾掇好,擦手去了薛凌的房间。

  薛凌将有些凌乱的初稿递给他,简单解释几句后,他便懂了。

  程天源写的字是正楷字,跟他的人一样,硬朗又好看。

  薛凌瞄了一眼,高兴笑开了。

  “找到一个好助手啊!”

  程天源也高兴能帮上她,连忙认真抄写起来。

  屋里很安静,唯有沙沙的钢笔写字声和翻书本的声音。

  三个多小时过去了,程天源将所有初稿都抄好了。

  他做事快,平常在供销社常常要入账写货单,即便没读书了,笔也没停过,所以写字也不慢。

  “媳妇,还有吗?”

  薛凌打了一个哈欠,解释:“这张我还在翻……等等。要不,你先帮我数数多少字吧?”

  程天源点头,问:“你前几天翻了多少?”

  薛凌揉了揉眼睛,困得又打了一个哈欠,答:“一万四千字左右。”

  程天源低喃:“那还差一万六千左右。这些应该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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