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丧钟告诉我,说时机到来的时候,我自然会知道,那么我每天知道那么多的事情,我又怎么分辨哪个时机才是时机啊?”
在黑漆漆的夜色中,哥谭城今天安静得要命,没有霓虹灯的光影,只有按时自动亮起的昏暗路灯。
穿着粉白相间紧身衣的女孩,正大大咧咧地蹲在一个路灯下,伸出舌头快速地舔着一个冰淇淋,同时在和第四面墙外的观众们对话。
也许有人不知道,格温其实是做冰淇淋的一把好手,在她老家宇宙那边,她曾经在快餐店打工过一段日子,其特殊的手法能够让蛋筒里面装下更多的冰淇淋,让圆锥形最下方的那个尖里面也装满。
今天的人们不是陷入噩梦就是在歌颂黑暗,所以她大大方方地走进了一家快餐店零元购,亲手给自己做了炸鸡和薯条之后,吃完了临走还打包了一个冰淇淋。
原本她以为所谓的时机会很快到来,结果都等到晚上了,走累了的她就在路边蹲下,一边欣赏着根本没有人的街景,一边吃冰打发时间。
说起来今天这样的哥谭她是没有见过的,太安静了,就像是整座城市都围绕着蝙蝠灯的光柱在膜拜,场面太过于严肃。
她不喜欢严肃,而且还是觉得漫威的轻松风格比较好,至少给人喘口气的时间嘛。
“”
观众们似乎说了什么,让女孩连连点头。
“这样啊,我知道了,说起来这一刊的作画会比较难吧?用画来描绘一个梦,我觉得只有尼尔盖曼做得最好。”格温侍三两下把蛋筒塞进了嘴里,喉咙鼓起一个包,咕咚一声将其送进胃袋:“每次贱人死侍都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电影里,可我才是对的,我们生活在一本漫画里啊。”
“”不存在的旁观者们似乎又发表了一些观点。
“呵呵,我不信,人家这样的美少女是不可能错的啦,就算是错了,看在我这么可爱的份上,那我也是对的。”
格温侍骄傲地挺了小胸脯,尽管她的前胸和后背差不多一样平整,可她还是这么做了:
“好啦,不说别的,我知道时机到了,现在我该动起来了,先找个传话的人。”
说罢,她从马路牙子上站起来,脑袋左右转了转,要不怎么说是时机到了呢,她正好看到一个蜡融妖般的梦魇从不远处的小巷里钻出来。
那是一个通体紫色,看起来像是巨大蜈蚣直立行走的家伙,多少有点恶心。
但格温侍是什么人?她可是常年高强度上网冲浪的新时代青少年啊,什么恶心东西没见过?她眼睛都不眨地就能看完《人体蜈蚣》全集,面对死侍的烂脸都还敢打嗝,又怎么会被这种梦魇吓到?
所以她对于这个家伙的第一印象,反倒是联想到了《生化危机4》,那里面村民的脖子上爆出寄生体时,就差不多是这样。
只不过这蜈蚣的部分更大,更宽,而且蜈蚣身上长满了人的手脚,显得稍微有点猎奇而已。
“咻~咻!”
眼珠一转,格温侍把手指塞进嘴巴里,朝着不远处的梦魇吹了个口哨,在对方转过来蜈蚣身体看她的时候,她露出了高兴的笑容,朝着对方快速招手。
这反倒是把无眠骑士给搞不会了,首先是在城里第一次看到醒着的活人,其次是这个活人居然还主动招呼自己过去?
难道自己现在的形象不可怕么?不能让人感觉到恐惧么?那自己作为梦魇是不是很失败?
梦魇就是要让见到自己的生物害怕的啊!
它愣了一眼,随后用身上的几十条胳膊同时伸出食指,指了指自己蜈蚣躯体般的脑袋,像是在求证女孩是不是真的在叫自己。
“对,别怀疑,就是你,快过来呀,伙计。”格温侍不光是招呼人家无眠骑士过去,她还主动向着敌人走去,一脸兴奋的神色:“可算是让我找到一个活的了,呼,好累呀,你干嘛不理我啊?我有好事要告诉你啊。”
“嗷!!!”梦魇似乎感觉到了一种羞辱,它朝着格温侍发出了怒吼的声音,同时那些手臂也挥舞了起来,由紫色蜡油构成的武器在这些手中渐渐凝实。
大概是欧美传统的十八般兵器吧,什么刀枪剑戟,链锯晨星之类的玩意。
“就这?你就靠这些东西吓唬人?”格温侍脑袋一歪,尽管眼前的梦魇顶她四个高,可她的语气仿佛自己才是巨人:“时代变了,老兄,你诞生的时候是不是人类的中世纪啊?现在谁还用这些家伙啊?你看好了,我给你看看我的大宝贝。”
说着,格温侍伸手进了自己的裤兜,从那里变魔术一般掏出门M202型号的四联装火箭筒来,掀开发射盖,朝着一旁的快餐店就是猛扣扳机。
四枚拖着长长焰尾的火箭弹鱼贯而出,撞破漂亮的落地窗冲进了店铺后厨之内,把之前格温偷偷炸鸡腿和薯条的证据彻底销毁了。
强烈的爆炸带着各种杂物和烟尘冲出了店面,巨大的火球腾空而起,只是眨眼间,格温侍就完成了梦魇手中刀剑很难完成的伟业。
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当啷”蜈蚣梦魇手里的兵器掉地了,它看看自己的武器,又看看不远处浓烟滚滚的店铺,似乎是开始怀疑起了自己的梦魇生。
“呵呵,看到了吧?这才叫吓人的武器,你现在的装扮就等于是每只手里拿着一根牙签,说要出去杀人,别人看到你只会发笑啊,老兄。”
丢掉用完的火箭筒,格温侍拍拍自己手上不存在的灰尘,高高地仰着脑袋走到了梦魇身旁,伸手勾住对方人体部分的肩膀,和它一起看燃烧中的餐厅:
“现在我问你,人们要是同时看到我和你,是会怕你,还是怕我?”
“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无眠骑士发出了梦呓一般的提问,它的身体微微有些融化,可能是被动摇了信念:“我出生的梦里,人们都是很怕蜈蚣的,看到我就会尖叫,为什么你不怕我?”
“因为我也是个梦魇啊,小傻瓜。”格温侍哈哈一笑,谎言十分自然地就冒出来了,她指指自己的制服:“都给你说了,现在时代变了啊,你看我,是不是像人类,连你都分辨不出来?”
“嗯?啊!对,你确实像人类呢,原来你也是无眠骑士的一员吗?怪不得呢”鉴于梦魇全都能变形,很多进入现实层面的骑士也改变了自己的外形,所以在街上遇到自己不认识的其他梦魇,很正常的。
说实话,这个蜈蚣无眠骑士还松了口气呢,原来是自己魇啊,那就没事了。
“对,我变得很像吧?唉,我对于人类可是很有研究的,看看我的皮肤,这就是最流行的‘穿得越粉,打人越狠’,人类现在最怕的就是这种粉色了,别说我可没有教给你啊。”
格温侍又开始循循善诱,尽管她说的话和丧钟布置给她的任务没啥直接关系,但这样会好玩。
身体是人型,而脖子以上是十多米高的巨大蜈蚣取代的无眠骑士,听了她的说法后信以为真,居然真的把自己变成粉色了,就很骚气
本章已完成!
在黑漆漆的夜色中,哥谭城今天安静得要命,没有霓虹灯的光影,只有按时自动亮起的昏暗路灯。
穿着粉白相间紧身衣的女孩,正大大咧咧地蹲在一个路灯下,伸出舌头快速地舔着一个冰淇淋,同时在和第四面墙外的观众们对话。
也许有人不知道,格温其实是做冰淇淋的一把好手,在她老家宇宙那边,她曾经在快餐店打工过一段日子,其特殊的手法能够让蛋筒里面装下更多的冰淇淋,让圆锥形最下方的那个尖里面也装满。
今天的人们不是陷入噩梦就是在歌颂黑暗,所以她大大方方地走进了一家快餐店零元购,亲手给自己做了炸鸡和薯条之后,吃完了临走还打包了一个冰淇淋。
原本她以为所谓的时机会很快到来,结果都等到晚上了,走累了的她就在路边蹲下,一边欣赏着根本没有人的街景,一边吃冰打发时间。
说起来今天这样的哥谭她是没有见过的,太安静了,就像是整座城市都围绕着蝙蝠灯的光柱在膜拜,场面太过于严肃。
她不喜欢严肃,而且还是觉得漫威的轻松风格比较好,至少给人喘口气的时间嘛。
“”
观众们似乎说了什么,让女孩连连点头。
“这样啊,我知道了,说起来这一刊的作画会比较难吧?用画来描绘一个梦,我觉得只有尼尔盖曼做得最好。”格温侍三两下把蛋筒塞进了嘴里,喉咙鼓起一个包,咕咚一声将其送进胃袋:“每次贱人死侍都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电影里,可我才是对的,我们生活在一本漫画里啊。”
“”不存在的旁观者们似乎又发表了一些观点。
“呵呵,我不信,人家这样的美少女是不可能错的啦,就算是错了,看在我这么可爱的份上,那我也是对的。”
格温侍骄傲地挺了小胸脯,尽管她的前胸和后背差不多一样平整,可她还是这么做了:
“好啦,不说别的,我知道时机到了,现在我该动起来了,先找个传话的人。”
说罢,她从马路牙子上站起来,脑袋左右转了转,要不怎么说是时机到了呢,她正好看到一个蜡融妖般的梦魇从不远处的小巷里钻出来。
那是一个通体紫色,看起来像是巨大蜈蚣直立行走的家伙,多少有点恶心。
但格温侍是什么人?她可是常年高强度上网冲浪的新时代青少年啊,什么恶心东西没见过?她眼睛都不眨地就能看完《人体蜈蚣》全集,面对死侍的烂脸都还敢打嗝,又怎么会被这种梦魇吓到?
所以她对于这个家伙的第一印象,反倒是联想到了《生化危机4》,那里面村民的脖子上爆出寄生体时,就差不多是这样。
只不过这蜈蚣的部分更大,更宽,而且蜈蚣身上长满了人的手脚,显得稍微有点猎奇而已。
“咻~咻!”
眼珠一转,格温侍把手指塞进嘴巴里,朝着不远处的梦魇吹了个口哨,在对方转过来蜈蚣身体看她的时候,她露出了高兴的笑容,朝着对方快速招手。
这反倒是把无眠骑士给搞不会了,首先是在城里第一次看到醒着的活人,其次是这个活人居然还主动招呼自己过去?
难道自己现在的形象不可怕么?不能让人感觉到恐惧么?那自己作为梦魇是不是很失败?
梦魇就是要让见到自己的生物害怕的啊!
它愣了一眼,随后用身上的几十条胳膊同时伸出食指,指了指自己蜈蚣躯体般的脑袋,像是在求证女孩是不是真的在叫自己。
“对,别怀疑,就是你,快过来呀,伙计。”格温侍不光是招呼人家无眠骑士过去,她还主动向着敌人走去,一脸兴奋的神色:“可算是让我找到一个活的了,呼,好累呀,你干嘛不理我啊?我有好事要告诉你啊。”
“嗷!!!”梦魇似乎感觉到了一种羞辱,它朝着格温侍发出了怒吼的声音,同时那些手臂也挥舞了起来,由紫色蜡油构成的武器在这些手中渐渐凝实。
大概是欧美传统的十八般兵器吧,什么刀枪剑戟,链锯晨星之类的玩意。
“就这?你就靠这些东西吓唬人?”格温侍脑袋一歪,尽管眼前的梦魇顶她四个高,可她的语气仿佛自己才是巨人:“时代变了,老兄,你诞生的时候是不是人类的中世纪啊?现在谁还用这些家伙啊?你看好了,我给你看看我的大宝贝。”
说着,格温侍伸手进了自己的裤兜,从那里变魔术一般掏出门M202型号的四联装火箭筒来,掀开发射盖,朝着一旁的快餐店就是猛扣扳机。
四枚拖着长长焰尾的火箭弹鱼贯而出,撞破漂亮的落地窗冲进了店铺后厨之内,把之前格温偷偷炸鸡腿和薯条的证据彻底销毁了。
强烈的爆炸带着各种杂物和烟尘冲出了店面,巨大的火球腾空而起,只是眨眼间,格温侍就完成了梦魇手中刀剑很难完成的伟业。
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当啷”蜈蚣梦魇手里的兵器掉地了,它看看自己的武器,又看看不远处浓烟滚滚的店铺,似乎是开始怀疑起了自己的梦魇生。
“呵呵,看到了吧?这才叫吓人的武器,你现在的装扮就等于是每只手里拿着一根牙签,说要出去杀人,别人看到你只会发笑啊,老兄。”
丢掉用完的火箭筒,格温侍拍拍自己手上不存在的灰尘,高高地仰着脑袋走到了梦魇身旁,伸手勾住对方人体部分的肩膀,和它一起看燃烧中的餐厅:
“现在我问你,人们要是同时看到我和你,是会怕你,还是怕我?”
“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无眠骑士发出了梦呓一般的提问,它的身体微微有些融化,可能是被动摇了信念:“我出生的梦里,人们都是很怕蜈蚣的,看到我就会尖叫,为什么你不怕我?”
“因为我也是个梦魇啊,小傻瓜。”格温侍哈哈一笑,谎言十分自然地就冒出来了,她指指自己的制服:“都给你说了,现在时代变了啊,你看我,是不是像人类,连你都分辨不出来?”
“嗯?啊!对,你确实像人类呢,原来你也是无眠骑士的一员吗?怪不得呢”鉴于梦魇全都能变形,很多进入现实层面的骑士也改变了自己的外形,所以在街上遇到自己不认识的其他梦魇,很正常的。
说实话,这个蜈蚣无眠骑士还松了口气呢,原来是自己魇啊,那就没事了。
“对,我变得很像吧?唉,我对于人类可是很有研究的,看看我的皮肤,这就是最流行的‘穿得越粉,打人越狠’,人类现在最怕的就是这种粉色了,别说我可没有教给你啊。”
格温侍又开始循循善诱,尽管她说的话和丧钟布置给她的任务没啥直接关系,但这样会好玩。
身体是人型,而脖子以上是十多米高的巨大蜈蚣取代的无眠骑士,听了她的说法后信以为真,居然真的把自己变成粉色了,就很骚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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